SOP與流程規範
濱江聯合通報平台OSIS整合標準作業流程暨準則
把 SOP 畫成五格分鏡:你送出的每一步,我們都算好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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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r
立案受理
案件送出後,工作人員馬上看到,不會石沉大海。
「我們收到了,24 小時內回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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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
初步了解
找相關的人聊聊,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先讓我們把事情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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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d
指派專人處理
認真處理、確實複查,不隨便結案。
「這件事,有人在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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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d
正式答覆
用書面或 Email,把處理結果正式告訴你。
「案件已結案,這是我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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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
3d
校園事件,立即轉移
涉及霸凌、性騷擾、恐嚇?主動轉給學務處,換更專業的人接手。
「這件事,3 天內一定通報學校。」
懶人包:送出之後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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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r
受理回覆
案件送出後,主責單位會在 24 小時內立案受理,並回覆給你(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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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
必要處理
7 天內會針對當事人、校方或相關人員展開必要的處理程序(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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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d
正式回覆
14 天內會以正式、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給你正式的處理與複查回覆(第六、八條)。
如果是霸凌、性平事件呢?
依第十條,只要案件符合霸凌、性騷擾、恐嚇等明確校園事件的認定要件,會在 3 天內主動轉給學務處,由學務處接手調查與處置,並回覆當事人。這不是不理你,而是換成更專業、有調查與輔導權責的單位來接手,讓事情能被正確處理。
臺北市立濱江國民中學校園性別平等事件申訴窗口
申訴窗口電話:學務處生教組 (02) 8502-0126 分機 305
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訴:disciplinary@bjjh.tp.edu.tw(請特別註明)
案件的相關會議紀錄,在結案後也會依政務透明原則公開;但如果牽涉機密事項或個人隱私,就不會公開這部分內容(第九條)。以下是完整的 11 條法條原文,法條文字本身不會被改寫,只是收合起來方便閱讀。
SOP與流程規範
濱江聯合通報平台OSIS整合標準作業流程暨準則
第一條
本標準作業流程係屬濱江聯合通報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基於以下目的設立之作業流程指引與準則
一、建立制度化、標準化的服務體制
二、實行模式化、規範化的通報流程
三、貫徹法治化、一致化的服務品質
第二條
本平台之建立係由台北市立濱江實驗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優良學生負責,其職責、目的包含但不限於
一、行政革新之建議
二、行政法令之查詢
三、行政違失之舉發
四、行政權益之維護五、一切與學生、教師有關之事務的反應與權力維護
第三條
為維護本系統之民主性與當事人之隱私,本平台具匿名、具名兩種申訴與反應機制;承辦人員應予以保密,受理機關處理時,亦應不予公開。
第四條
陳情或議案具有下列情事者,應不予受理:
一、無具體內容者,或反應事證不明確者。
二、同一事由已經其他機關處置回覆者。
三、非關本會業務者或逾越法所限制者。
四、案件具明確校園事件之認定要件,包含但不限於霸凌、性騷擾、恐嚇等若認定陳情無理由者,亦應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
第五條
接獲案件後,主責單位應於24小時內立案受理、回復予陳情人;並於7日內向當事人、校方或其他與反應案件有關之自然人進行必要之處理程序。
第六條
接獲案件後,主責單位應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之,於14天內處理並進行回復與複查。
第七條
案件處理過程中,應詳細確認專責處室之職權、業務框架,並督導相關會議的開立、紀錄與案件處理的後續追蹤。
第八條
案件應於14天內以正式、書面或電子郵件之形式對陳情人進行答覆。
第九條
案件之會議紀錄應遵循政務透明原則,於結案後公開;若案件牽涉機密條件、個人隱私或其他於法不事宜公開之事項,則不受此條限制。
第十條
若申訴案件具明確校園事件之認定要件,包含但不限於霸凌、性騷擾、恐嚇等,應於3日內主動提報學校,轉移處置權,並回覆當事人。
第十一條
本標準作業流程適用中華民國行政程序法,及其他一切中華民國法律與濱江實驗國民中學學生行為準則之規範與約束。